关于开展2018年秋学期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8-12-14

盐工评[2018]13号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对2018年秋学期集中实践教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希望各学院及教师认真对待和配合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按照检查工作计划,专项检查从第16周开始,为期三周。

二、检查形式及范围

本次实践教学检查以随机抽查方式进行,评估处将组织专项检查组分小组随机到学生实践现场检查,检查实践教学组织开展和计划落实情况等。

检查范围是检查期间的全部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包括专业综合实验、课程设计、校内外实习(实训)等。

三、检查内容

专项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对所检查的实践教学环节,进行实践教学课堂听课、实践教学运行资料检查、学生调查(座谈)等内容。实践教学运行资料包括:

1.实践教学大纲、指导书;

2.实践教学计划、考核方案、成绩评定标准;

3.学生学习的过程材料、阶段性成果等。

四、工作要求

1.专项检查组将检查情况对照《盐城工学院集中实践教学专项检查评价指标》(附件1)进行评价,并填写《盐城工学院集中实践教学专项检查评价表》;

2.评估处将专项检查组评价意见汇总后,报送主管校领导审阅,下学期初印发《2018年秋学期集中实践教学专项检查工作通报》;

3.对反馈存在突出问题的教学单位,应认真总结,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知。

附件1:盐城工学院集中实践教学专项检查评价指标

教育教学评估处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盐城工学院集中实践教学专项检查评价指标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

1

教学准备

(30分)

教学文件(大纲、指导书、教学计划、考核方案、成绩评定标准等)齐全,规范;

10

2

仪器设备、软件、场地安排等实践教学条件准备充分;

5

3

分组合理(每人都能获得独立练习或训练机会),任务明确;

5

4

对学生的学习时间长度及应完成工作量有具体要求;

5

5

考核成果不易复制,评分合理。

5

6

教学秩序

(10分)

按规定时间进行教学、指导;

5

7

教学秩序井然。

5

8

教师指导

(15分)

学生考勤记录及时,师生之间联系通畅;

5

9

教师示范清楚、指导及时到位,及时解答问题;

5

10

教学进度符合计划要求,有相应的指导、考核记录。

5

11

学生学习

(25分)

学生出勤率正常;

5

12

相关学习资料携带齐备;

5

13

了解实践教学要求及安全事项,熟知考核要求;

5

14

能根据需要开展讨论、协作,与教师积极互动;

5

15

按时按质完成相关任务要求。

5

16

实践教学

效果

(20分)

学生参与度高,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得到锻炼与提高;

5

17

学生认可度高,获得感强;

5

18

阶段性成果符合预期要求。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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