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课堂教学质量二级监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08-09-25

各教学单位:

课堂教学环节是高校教学质量监控的核心内容之一,其教学质量直接影响着人才培养质量。多年来,我校按照二级管理、三级评价的操作模式,始终坚持开展教学质量系列评价,为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提供了保障。2008年秋学期,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将以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抓手,着力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的二级监控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课堂教学质量的二级监控是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通过加强教学单位对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一方面有利于教学单位获取更多关于教师教学状态、教学效果的信息,帮助教师分析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课堂教学经验,激励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另一方面还可以帮助教学管理部门掌握教学活动的现状,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为教学过程的反馈调控和决策咨询提供可靠的信息。

二、组织方式及职责

1、各教学单位在组织专业系主任、课程组组长开展二级督导听课的同时,对学校抽查到的教师进行重点听课,填写听课记录表,形成评价意见。

2、学校将组织督导组成员对抽查到的教师同时进行听课评价,以考查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二级监控工作的水平,并作为“教学质量系列评价”中评价“教学单位质量控制”工作的依据之一。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专业系主任、课程组组长对于本专业系、课程组每位被抽查到的教师听课次数应不少于2节次,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于学期结束前送交至教育教学评估处教学评估科(东校区图书馆404办公室);

2、抽查教师的名单及课表已发送至各教学单位教务科科长邮箱,请各教学单位教务科代为发放至各专业系主任、课程组组长手中。

四、其他

1、根据听课节次,学校将按照督导听课标准对听课人员发放相应酬金;

2、如专业系主任、课程组组长承担的教学任务与被抽查教师的教学任务存在时间上冲突,请及时与教学评估科联系调整,联系电话88168702。

特此通知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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