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各专业校外专家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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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09-07-06
根据《盐城工学院校内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盐工发[2009]18号)的要求,为推进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小组)的组建与工作,同时建立我校评估工作的校外专家库,逐步实现学校评估主体的多元化,现请各二级学院报送各专业校外专家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1、各专业校外专家人选在本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或本专业兼职教授或外聘的相关企事业专业技术顾问中产生,并关心我校专业建设工作、便于联系,其中企业或行业专家在30%左右。
2、各二级学院于2009年9月10日前将各专业校外专家名单报送教育教学评估处,格式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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