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质量二级监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0-03-31

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质量二级监控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近年来,在校级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稳定开展的基础上,学校开始着眼于加强教学院部对课堂教学质量的二级监控工作,经过近两学年的实践与探索,已初步明确了我校课堂教学质量二级监控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教学质量监控常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课堂教学质量的二级监控是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通过加强教学单位对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一方面有利于教学单位获取更多关于教师教学状态、教学效果的信息,帮助教师分析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课堂教学经验,激励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同时辅助教学管理部门更广泛地采集有关教学活动现状的数据信息,并能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为教学过程的反馈调控和决策咨询提供可靠的依据,从而提高我校二级教学管理水平和实效。

二、组织方式及职责

1、每学期初,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本学期听课的重点对象,形成学期听课计划(附件1),并于每学期第三周周五前将计划报教育教学评估处备案,同时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二级督导队伍实施听课计划。

2、学校将对二级督导听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以考查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二级监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并作为“教学质量系列评价”中评价“教学单位质量监控”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课堂教学质量的二级督导队伍应以具有丰富课堂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为主,要求各专业系(课程组)之间适度开展交叉听课,以保证监控工作的扎实开展,在督导听课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总结反馈,加强教师之间教学经验的交流。

2、听课对象建议以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有待提高的教师以及拟申请职称评审的教师为主,也可根据教学单位自身特点和需要对相关教师安排听课。

3、每位被听课教师一般由2~3位教师进行听课,每学期教学院部被听课教师数一般为本单位专任教师总人数的20%~30%。

4、为保证二级督导监控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真正达到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的目标,听课人员需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评分要求公平、公正,并体现区分度。教学单位需在听课计划执行完成后及时对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二级监控工作进行总结,填写《听课情况分析表》(附件2),针对课堂教学督导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其他

1、各教学单位听课计划执行后,于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时和期末考试前一周内,将《听课记录表》和《听课情况分析表》集中送交至教育教学评估处教学评估科存档,教学单位可保留《听课记录表》复印件作为本单位二级教学督导工作档案材料。

2、根据实际听课节次,学校将按照督导听课酬金标准向教学单位发放相应酬金。

希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听课计划表

2、听课情况分析表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

听课情况分析表.rar

学院(部)听课计划表.rar

版权所有:盐城工学院教育教学评估处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

邮政编码:224051   电话:0515-88168702   传真:0515-88168700   E-Mail:pgc@yci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