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0年申报职称人员教学文件进行评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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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0-04-20
根据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由教育教学评估处组织对申报教师系列、实验系列职称人员的教学文件质量进行评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申报教师系列、实验系列高级、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提交材料内容
由教师提供一套近两年内所承担的理论课程教学文件(实验系列提供实验课程教学文件)。
理论课程教学文件主要包括教学大纲(含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等)、教材(含教学参考书、参考资料)、课程教学进度表、教案(含备课笔记、教改方案)、习题解答,以及教师授课情况记载簿。
实验课程教学文件主要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含实验教学基本要求等)、实验教材(包括讲义或实验指导书)和实验教学参考资料、实验教学安排(进度、学生分组、实验课表等)、实验备课笔记(含试做记录),以及实验指导教师教学情况记载簿。
三、材料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请各位教师于4月23日(第8周周五)11:00前将教学文件材料送交至教育教学评估处教学评估科(新校区行政楼415),联系电话:88168702。
特此通知
教育教学评估处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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