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评估科工作职责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2-10-22

1、开展评估工作的理论研究,把握教学评估的政策和动态,建立和完善评估体系和方法;

2、构建校内、外专家网络,形成结构合理的评估专家队伍;

3、开展专业评估工作,重点对新办专业的培养目标、人才规格、培养方案等进行合格评估;对申报校级及其以上的特色专业进行预评估;

4、组织专家参与各学院专业调整、教学计划修订等重大教学工作的研讨和论证;

5、开展课程评估工作,重点对申报省级及其以上的精品课程进行预评估;

6、收集用人单位及往届毕业生的信息,反馈社会用人单位对学校毕业生的质量评估;

7、建立评估工作信息资料库,力求使各项评估工作客观而科学,同时为各教学基层单位提供信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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