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秋学期第3周起本科理论课程线上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作者: 夏婷   审核人: 蔡小平   文章来源: 评估处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1-09-08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预计本科课程线上教学将延续到第7周,第1-2周线上教学督查仍按《关于开展2021年秋学期第1-2周本科线上教学督查工作通知》要求进行,为了适应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特点,日常教学督导系统更新升级,第3周开始,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要求也同步调整,要求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线上督导范围

全日制本科所有线上教学的理论课程。时间为3-6周。校级督导由评估处负责安排,院级督导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安排。

二、工作要求

关于听课覆盖率,院级督导听课看课(包括线上、线下),理论课学年全覆盖,实验实践课学年覆盖50%。督导秘书根据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小组计划,负责对第7周前开课的线上课程进行抽取教师、分配督导、通知督导听课等。具体操作步骤如示意图(附件1)。第7周开始线下教学后,继续安排线下督导。如果督导接到听课任务后,不能确保按时完成,及时报告督导工作小组,另行安排其他督导完成,确保听课覆盖率。对于上个学年没有被听课的教师,一是督导秘书筛查,二是教师本人主动告知督导秘书。教师的督导评价数据缺失影响其评优、评奖、职称评审等。

关于督导评价成绩,线上督导评分是综合2位校级督导和2位院级督导的评价所得,校(院)督导评价指标、线上(线下)督导评价指标体系侧重点不同,校级督导评价注重规范性,院级督导评价注重专业性。督导秘书可将<督导评价记录表>截图放到学院教工群里。

关于督导评价录入,听课评价必须听课当日录入系统,线上督导评价只限于使用电脑版,线下督导评价使用电脑版、手机版均可。督导评价记录必须真实、详实,便于教师改进,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关于教师改进,教师在督导听课评价后一周内,完成改进措施填写,改进措施必须认真落实到位,举一反三,真正提升课程教学质量。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督导跟踪评价。

关于调课信息录入,3周后的调课,依据教务管理系统的审核审批情况,督导秘书将调课信息录入日常教学督导系统(系统正在优化,能够直接读取教务系统调课信息时会有通知)。

希望学院领导、教学督导工作小组加强对督导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所有教师都应积极支持、配合督导工作,不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对各学院听课覆盖率、督导评价录入、教师改进等完成情况,根据需要公布在评估处网站。

附件1:线上教学督导分配、评价操作步骤

教育教学评估处

○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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