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前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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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9-03-08
盐工评[2019]4号
各学院:
为保障我校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及时了解和掌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学校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总体要求,现开展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前期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检查主要内容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教学大纲、选题、选题审批情况、任务书下达情况等前期准备情况等。具体要求详见《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条例》(附件1,可在评估处网站下载)。
二、检查形式
前期检查分为学院自查、学校抽查两个阶段。
各学院及专业系自查重点是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选题应符合深度、难度、学生工作量适中的要求,严格做到一人一题,教师指导的人数限制符合要求。
学校将根据学院自查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抽查。
三、检查时间
1、学院自查:2019年3月11-15日(第3周)。
2、学校抽查:2019年3月18-22日(第4周)。
四、材料提交时间与要求
1、各学院组织自查过程中,认真完成《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前期自(检)查评价表》(附件2)和《盐城工学院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附件3)。并于3月15日(第3周周五)报送附件2、3的纸质材料(盖章),电子材料以“学院名称+2019届毕业设计前期自查材料”命名压缩打包发至pgc@ycit.cn。
2、学校抽查名单于3月18日(第4周周一)下午16:00发布在评估处网站。
3、被抽查的学院于3月19日(第4周周二)报送下列材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教学大纲、选题审批表、任务书及自查结果的相关支撑材料。
4、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进行评价,检查结果第5周以通报形式反馈至各学院,各学院按要求进行持续改进,整改情况在收到检查结果一周内报评估处。
需要报送的材料均送至评估处质量管理科(南校区行政楼415)。联系人:王振忠;联系电话:88168702。
特此通知。
附件:1.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条例
2.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前期自(检)查评价表
3.盐城工学院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
教育教学评估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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