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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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9-04-16
盐工评[2019]6号
各学院:
为了加强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从4月中下旬起开展对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包括进度、成果完成情况及质量);
2.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态度、时间投入以及接受指导等情况;
3.有无擅自改变课题名称现象;
4.课题完成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解决方法等。
二、检查方式
1.学生本人和学院自查。各学院认真组织教师、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自查,学生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自查表(1)(学生用表)》(附件1),经指导教师签字后提交学院留存备查;学院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自查表(2)(学院用表)》(附件2),经教学院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后,于4月23日上午提交评估处质量管理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pgc@ycit.cn。
2.学校组织抽查。学校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抽查的学院数约为全校学院数(有毕业生)的三分之一,评估处网上公布抽查学院的名单,并组织由校教学督导成员组成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组,对抽查学院进行现场检查,工作程序为:
(1)听取学院领导介绍。学院负责人简单介绍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开展、进展程度等情况。
(2)现场答辩、走访。原则上检查期间各学院须将所有被学校抽查到的10-15个备查毕业生通知到校,备查学生名单由评估处提前半天通知到学院教科研办公室,检查组现场指定4-5名学生进行检查。检查以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到学生工作场所察看。被检查的学生如果未到场,经学院说明原因后,由检查组重新抽取等额学生数。
(3)查阅相关材料并记录。被检查学生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实习报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阶段性成果、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载簿等相关材料,可携带笔记本电脑显示其电子文档,也可以提交纸质文档。
(4)检查情况反馈。督导组成员现场与学院反馈交流检查情况以及改进建议等。
三、检查时间
1.4月22日~4月23日,学生和学院自查阶段。
2.4月25日~4月26日,学校抽查阶段。
相关表格可从评估处网页下载。联系人:王振忠;联系电话:88168702。
特此通知。
附件:
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自查表(1)(学生用表)》
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自查表(2)(学院用表)》
教育教学评估处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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