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春学期集中实践教学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评估处   审核人: 孙长银   文章来源: 评估处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1-06-18

各学院:

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21年春学期集中实践教学情况专项检查,希望各学院及教师认真对待和配合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按照检查工作计划,专项检查时间为17周-19周。

二、检查形式及范围

本次实践教学检查以随机抽查方式进行,评估处将组织专项检查组分小组随机到学生实践现场检查,检查实践教学组织开展、计划落实情况及学生实践成果完成情况等。

检查范围是检查期间的全部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包括专业综合实验、课程设计、实训、校内(外)实习等。

三、检查内容

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对所检查的实践教学环节,进行实践教学运行资料检查、学生调查(座谈)等内容。实践教学运行资料包括:

1.实践教学大纲、指导书;

2.实践教学计划(含教学计划安排表)、考核方案、成绩评定标准;

3.学生学习的过程材料、实践成果等。

四、工作要求

1.检查组对照《盐城工学院集中实践教学专项检查评价指标》(附件1、2)进行评价,并填写《盐城工学院集中实践教学专项检查评价表》;

2.检查结束后,评估处将本次检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形成工作通报,报送主管校领导审阅后,发文公布。

3.对反馈存在突出问题的教学单位,应认真总结,制定整改措施。

联系人:蔡小平 联系电话:88168702。

特此通知。

附件:1.盐城工学院集中实践教学专项检查评价指标(课程设计、实训、综合实验类)

2.盐城工学院集中实践教学专项检查评价指标(校内、校外实习类)

教育教学评估处

二○二一年六月一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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