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春学期集中实践教学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评估处 审核人: 孙长银 文章来源:
评估处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1-06-18
各学院:
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21年春学期集中实践教学情况专项检查,希望各学院及教师认真对待和配合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按照检查工作计划,专项检查时间为17周-19周。
二、检查形式及范围
本次实践教学检查以随机抽查方式进行,评估处将组织专项检查组分小组随机到学生实践现场检查,检查实践教学组织开展、计划落实情况及学生实践成果完成情况等。
检查范围是检查期间的全部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包括专业综合实验、课程设计、实训、校内(外)实习等。
三、检查内容
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对所检查的实践教学环节,进行实践教学运行资料检查、学生调查(座谈)等内容。实践教学运行资料包括:
1.实践教学大纲、指导书;
2.实践教学计划(含教学计划安排表)、考核方案、成绩评定标准;
3.学生学习的过程材料、实践成果等。
四、工作要求
1.检查组对照《盐城工学院集中实践教学专项检查评价指标》(附件1、2)进行评价,并填写《盐城工学院集中实践教学专项检查评价表》;
2.检查结束后,评估处将本次检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形成工作通报,报送主管校领导审阅后,发文公布。
3.对反馈存在突出问题的教学单位,应认真总结,制定整改措施。
联系人:蔡小平 联系电话:88168702。
特此通知。
附件:1.盐城工学院集中实践教学专项检查评价指标Ⅰ(课程设计、实训、综合实验类)
2.盐城工学院集中实践教学专项检查评价指标Ⅱ(校内、校外实习类)
教育教学评估处
二○二一年六月一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