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绿色高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夏婷 审核人: 蔡小平 文章来源:
评估处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2-03-09
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教发〔2021〕25 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苏省绿色学校(高校)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发函〔2022〕7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积极组织申报江苏省绿色高校,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部门自评:3月31日前完成。各有关部门对照《江苏省绿色学校(高校)创建自评表》(苏教办发函〔2022〕7号)及申报工作任务分解表,认真开展自评,凝练亮点特色,分析问题不足,撰写自评概述,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学校自评:4月15日前完成。评估处根据各部门自评材料,总结我校绿色高校创建工作情况,撰写自评报告,并填报《江苏省绿色学校(高校)申报表》、《江苏省绿色学校(高校)创建自评表》。
3.材料上报:4月20日前完成。评估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后,按要求报送省教育评估院。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厚植绿色发展理念,认真组织学习《江苏省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和《绿色校园评价标准》(GB/T51356-2019),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不断提升绿色高校创建的成效和水平。
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江苏省绿色高校申报工作,准确把握指标体系内涵和要求,明确责任人,对标对表,认真梳理创建成果,按时完成自评及相关佐证材料的整理工作。
3.自评概述按任务分解表中的观测点要求撰写,做到客观准确,重点突出,文字精炼,每个观测点自评概述约300字。
4.相关部门在3月31日前将《江苏省绿色学校(高校)创建自评表》(从评估处网站下载)签字盖章后与佐证材料一起报送教育教学评估处411室,电子档发送至pgc@ycit.cn。联系人:夏老师 88168709
附:江苏省绿色学校(高校)申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教育教学评估处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