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 夏婷 审核人: 许伟 文章来源:
评估处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2-03-21
各相关学院,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高〔2018〕11号)、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22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
根据省教育主管部门要求,2022年我校应参评专业共9个,分别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机械电子工程(080204)、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080206)、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02)、金融工程(020302)、工程管理(120103)、车辆工程(080207)、汽车服务工程(080208)、食品科学与工程(082701)。
二、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体系包含6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和1个特色项目,详见《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通用指标体系》(评估处网页下载,以下简称《评估通用指标体系》)。
三、工作安排
1. 专业自评:各参评专业认真研读《评估通用指标体系》,对照评估指标体系,系统梳理专业建设思路、举措及成果,核实专业建设各项数据,查摆问题,开展自评,填写《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表》(评估处网页下载,以下简称《自评表》),并做好相关支撑材料的整理工作。
2. 网上填报:参评专业登录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系统(https://pgy.jse.edu.cn/pbpg/),完成《专业状态数据采集表》《自评表》的网上填报。登录评估系统的专业用户名和口令,以及评估系统的基本操作手册将在上级部门开通系统后通知相关学院。
3. 校内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评专业的评估材料进行分阶段指导和审核,并形成反馈意见,相关专业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认真修改、完善评估材料。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 参评专业所在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评估领导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准确把握评估指标体系内涵和要求,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分工,按时、高质量完成评估材料。
2. 学生处、人事处、教务处、评估处、财务处、实验设备处、图书馆等部门负责配合做好相关数据采集等工作。
3.评估工作应与日常教学及专业建设相结合,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切实发挥专业综合评估的导向与改进功能。
4. 参评专业完成所有评估材料后,将《自评表》纸质版一式4份交至评估处(行政楼411室),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88168709。评估处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至省教育评估院。
附件:2022年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进度安排表
校长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附件:
2022年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进度安排表
序号 |
时 间 |
工作任务 |
负责部门 |
1 |
3月25日前 |
召开工作布置协调会 |
评估处 |
2 |
4月20日前 |
各专业自评,完成《自评表》 |
相关学院 |
3 |
4月25日前 |
组织专家第一轮审核《自评表》,审核意见反馈至学院 |
评估处 |
4 |
5月10日前 |
网上填报专业状态数据 |
相关学院 |
5 |
5月15日前 |
组织专家第一轮审核系统专业状态数据,审核意见反馈至学院 |
评估处 |
6 |
5月30日前 |
各专业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完成《自评表》修改、系统专业状态数据完善 |
相关学院 |
7 |
6月10日前 |
组织专家第二轮审核《自评表》、专业状态数据,审核意见反馈至学院 |
评估处 |
8 |
6月30日前 |
各专业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完成《自评表》再修改、系统专业状态数据再完善 |
相关学院 |
9 |
7月15日前 |
审核提交参评专业的网上填报材料,纸质材料同步上报至省教育评估院 |
评估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