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校内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 夏婷   审核人: 蔡小平   文章来源: 评估处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1-03-12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盐城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意见》(盐工发【2014】37号),全面了解学校各专业发展现状,挖掘办学潜力,明确办学方向,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20年专业评估。

一、评估原则

1.全面评估与重点评估相结合。既评估专业整体办学实力,又抓住影响专业教学质量及发展潜力的核心要素进行重点评估。

2.投入与产出相结合。既评估专业在本科教学上的投入,更注重对学生学习效果等产出结果的评价。

3.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既重视专业教师与学生对专业办学的切身感受,也重视专家与社会对专业办学的评价。

4.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既以大量客观数据为评价依据,也重视对专业建设举措和办学特色的定性评价。

5.评价与引导相结合。既全面评价专业办学水平和发展潜力,同时通过评价为专业改革与发展提供建设性思路。

二、评估对象

我校全日制所有本科专业。

、评估方法

次评估主要针对影响专业教学质量及发展潜力的核心要素进行重点评估,并只做内部定量评价。

评估处依据《盐城工学院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利用2020年《教学状态数据库》和《教学质量报告》,并结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完成评估数据采集和量化指标的评分工作。

四、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结果,学校将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布,并作为学校未来专业建设与结构调整的参考依据。


教育教学评估处

二O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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