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促进教师发展,全面评价课堂教学效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17-18周开展2019年秋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领导须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由学工办具体负责本次学生评教工作的组织实施。在评教前召开学生动员会,做好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对评教的认识、树立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本着对学校教学质量负责、对教师负责的态度参加评教,客观、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待每一位任课教师,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该项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保证其可信度。
 二、评教范围
 本学期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授课的所有教师。
 三、参评学生
 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四、评教时间及方式
 1.评教时间
 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3日(即17周周四至18周周五)。
 2.评教方式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时间完成网上评教。
 1) 采用手机评教的学生:通过学校发布的vpn登录成功后,直接扫描二维码(附页后)登录;
 2) 采用电脑评教的学生:在校园网用下列网址登录
 https://check.ycit.edu.cn/sjzjxjs/stuexam/index.html;
 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可修改),再输入验证码,选择“学生评教”,点击“登录”,进入评价页。
 五、评教要求
 1.每位学生对待评教应持严肃、认真态度,评价前详细阅读卷首语及评教指导,对每位授课教师每项评价指标进行一一选择(选择项是:优、良、中、差、未上课),如选择任意一项的“未上课”,这一列将全部显示“未上课”,防止手误原因,评价选择结束后注意一下总分,“建议栏”中对教师的建议力求客观、具体,便于教师改进。不建议重复“提交”!
 2.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采取关联机制,即学生不参加网上评教无法查看成绩;在评教时间内,评估处定期向各学院发送未评教学生名单,督促学生及时完成评教任务;评教工作结束后,学院学生参评率、评教情况等,报校领导审阅后发文公布。
 学生在评教过程中,如遇到系统异常或其他情况,及时与学院学工办或辅导员联系。评估处质量管理科联系电话0515-88168702。
 
 特此通知。
 附件:盐城工学院学生评教指南
 教育教学评估处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盐城工学院学生评教指南
 学生评教是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采取合理的方式客观评价教师是学生权利,也是学生促进学校发展的义务。
 为帮助学生了解并圆满完成评教,发布本指南。
 一、评教的意义
 
  
   
    | 1、促进教师提高 | (1)可帮助、督促教师提高教学技能和水平。 (2)让优秀教师得到认可,激发自信与活力。 | 
   
    | 2、促进学校发展 | (1)评教结果是学校评价教师的重要依据。 (2)学生的参与有助于学校改进并提高教学及服务质量。 | 
   
    | 3、促进个人成长 | (1)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目标意识、质量意识。 (2)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主体意识和管理意识。 | 
  
 
 二、评教的内容及流程
 
  
   
    | 1、系统网址 | (1)采用手机评教的学生:通过学校发布的vpn登录成功后,直接扫描二维码(附页后)登录; (2)采用电脑评教的学生:在校园网用下列网址登录 https://check.ycit.edu.cn/sjzjxjs/stuexam/index.html,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可修改),再输入验证码,选择“学生评教”,点击“登录”,进入评价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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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评教对象 | (1)评教问卷会列出每个学生需要评价的本学期所有的教师及对应的课程。 (2)如所列教师未给自己上课,或未学习该课程,相关项可选“未上课”。 | 
   
    | 3、评教流程 | (1)分项评价教师; (2)在问卷最后空白栏按课程分别填写具体意见或建议。 | 
  
 
 三、评教要求
 
  
   
    | 1、客观公正评教 | (1)在认真学习和充分了解教师的基础上评教。 (2)坚持独立评教,不受外界干扰和暗示。 (3)不因教师严格要求或考分高低而影响对其评价。 | 
   
    | 2、保证评价的有效性 | (1)无区分度(对所有教师评价一样)的数据将被剔除。 (2)未听该教师上课、未学习该课程的评教数据将被剔除。 | 
   
    | 3、及时完成评教 | 评教时间:自12月26日(17周四)至1月3日(18周五)。 过后系统将关闭。 | 
   
    | 4、禁止代人评教或请人代评;禁止干扰同学或学生评教。情况严重时学生可举报。 | 
  
 
 四、评教结果反馈及学生权益保护
 
  
   
    | 1、评教结果反馈 | 评教情况在下学期公布。 评教结果反馈给教师及所在学院以便于改进提高教学水平。 | 
   
    | 2、学生权益保护 | 学校保护学生评教权利,保密学生信息:学生个人身份信息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开放。 | 
  
 
 评教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学院学工办或辅导员;或评估处质量管理科(电话:88168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