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评估处工作职责
作者: 孙长银 审核人: 孙长银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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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2-10-31
1、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学质量、教学评估的方针、政策,开展评估工作的理论研究;
2、构建和完善我校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评估方法;
3、制定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案,不断完善督导机制,强化督导功能;
4、对教务处组织的大型教学、教务活动进行督查,并协助教务处对主要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进行抽查和管理;
5、对各教学单位进行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并每年度对评价质量高的单位提请学校表彰、奖励;
6、组织对申报校级以上的各教学奖项进行推荐评估;
7、参加各职能部门组织的校级教育教学奖项及教学资源的投入和利用等各类评估;
8、逐步开展校内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评估工作以及社会对毕业生、我校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