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评估处工作职责

作者: 皋军   审核人: 皋军   文章来源: 评估处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4-10-10

1、及时掌握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各类教学评估的方针、政策,了解高等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动态,研究教育教学评估的理论、技术和方法

2、组织开展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制定、修订学校教学质量保障及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制度

3、构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负责开展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4、组织开展对各教学单位进行教学工作质量评价,负责开展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工作

5、组织开展校内教学评估工作(课程评估、专业评估、专项评估等)。

6、负责开展学生学习情况调查与评估。

7、负责组织开展学生评教工作。

8、组织开展教学督导工作(课堂教学、集中性实践教学、毕业设计(论文)、试卷等),开展各类专项教学检查。

9、负责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及校内有关教学单位接受外部教学评估的联系与准备工作。

11依托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平台,组织采集并上报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并为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在教学质量监控、评估和决策等方面提供参考材料。

12、组织撰写和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13、组织采集和上报年度教育现代化监测数据,组织撰写和上报学校年度教育现代化监测报告。

14、组织开展毕业生培养质量调查与评价工作。

15、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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