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评估科工作职责
作者: 皋军 审核人: 皋军 文章来源:
评估处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4-10-10
1、开展评估工作的理论研究,把握教学评估的政策和动态,建立和完善评估体系和方法;
2、构建校内、外专家网络,形成结构合理的评估专家队伍;
3、开展校内专业评估工作,重点对新办专业的培养目标、人才规格、培养方案等进行合格评估;
4、做好各类专项评估工作,组织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和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
5、组织撰写和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6、组织采集和上报年度教育现代化监测数据,组织撰写和上报学校年度教育现代化监测报告;
7、开展课程评估工作;
8、收集用人单位及往届毕业生的信息,反馈社会用人单位对学校毕业生的质量评估;
9、建立评估工作信息资料库,力求使各项评估工作客观而科学,同时为各教学基层单位提供信息咨询;
10、开展SCD数据库应用研究,为评估工作提供相关基础数据。